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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分院业余党校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业余党校建设工作,根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有关精神,经学院党委批准在各分院党总支建立分党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分党校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1、经党委批准各学院党总支设立分党校,分党校校长由各党总支书记兼任。分党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总支委员兼任,具体负责分党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分党校接受学院党校的业务指导,由学院党校按照“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要求负责对各分党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及教师配备进行指导,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二、分党校的工作职责
分党校根据学院党校和分院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制定每年度培训计划,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学院党校组织完成各类培训的考试和结业证书的发放、学员的档案管理;完成学院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培训任务;统一协调涉及分党校教师上党课的时间安排。
三、分党校的任务
1、分党校主要负责对教师、青年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党史、党章、入党基本要求、基本程序等基本知识。
2、充分发挥分党校的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对本分院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培训。
3、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校的教育培训要求,结合分党校的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工作的考核、统计,考核情况及时报学院党校汇总。
5、各分党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注意积累、总结经验,加强与院党校的交流、协作,反馈办学信息,反映学生意见,完善办学机制。
四、分党校的教学和管理
1、分党校的教学活动按学院党校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参照执行学院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分党校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应使用统一的教材。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结业考试和结业证书的颁发由学院党校统一组织。
4、分党校根据教学计划向组织部推荐有较强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基础、有丰富教学经验、乐于奉献的同志担任分党校教学工作。
5、分党校建立培训档案,并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档案材料主要有教学计划、学员名单、学员成绩、学员考核表、评优名单、小组讨论记录、工作总结、有关照片等),组织部定期检查。
五、工作的要求
各分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建立分党校的工作,抓紧做好分党校校长、办公室主任的配备工作,并把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分党校要在分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学院党校的指导下,加强对教学和学员的管理工作,逐步做到党校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齐心协力,做好我院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
六、对分党校的考核和评估
1、学院党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对分党校的考核、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
2、学院党校每年对分党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评选先进分党校和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