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普通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对在思想积极,学习刻苦努力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的考察、培养。通过组织谈话、外调、政审、征求党内外同志意见及各党支部、党总支大会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院组织部审核。经2014年6月25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吸收刘非等59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以党委会通过之日起计。
一、学生预备党员(58人):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15人;
机电与电气工程学院:15人;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6人;
城市建设学院:14人;
经济管理学院:7人;
化 工 学 校:1人
二、教工预备党员(1人):
经管分院教师:刘非
(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预备党员名单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