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安排,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自2019年4月19日起,对学院机关第三党总支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内部常规政治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机关第三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涵盖的党支部及部门、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突出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十二届省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情况,整治“四风”情况,党纪党规执行情况,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对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院党委的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省委巡视、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所属部门成员其他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巡察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党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办公室(清镇校区悦知楼三楼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二)设置巡察意见箱 2个;分别放置于:清镇校区悦知楼一楼大厅内、清镇校区食堂二楼门口处;
(三)举报电话:15108508562(工作日8:30-12:00,14:00-16:00);
(四)短信手机:15108508562;
(五)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邮政信箱: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第二巡察组收
根据巡察职责,党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第二巡察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