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经学生申请,系部初审,资助小组评审会评议通过,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第1批高职国家助学金审核通过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邮箱向院学院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2023年秋季第1批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51-84705206
纪检监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3年10月12日
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清镇校区) 邮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4705541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版权所有: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 黔ICP备120018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