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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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评2019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院: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提升素质、奋发成才,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函2019【509】)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评工作。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本学年度的新生和班级)。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符合《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优良,文明行为良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同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4.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1-4项条件。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3.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级、院级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整体良好,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全班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在该学年度,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

4.符合《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并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经班级评议,分院推荐,报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名额为每班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为每班学生总数的1%,先进班集体为每班学生总数的0.4%。

(三)各分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被评为有文明寝室的班级、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获奖的班级,符合先进班集体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为先进班集体。

(五)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需在院级先进班集体的基础上,各分院推荐一个班级,将该班级的先进材料制作成PPT,由该班级辅导员于2019年9月20日13:00在新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展示并进行评分。从中推选评分最高的3个班级参评2019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

(六)推荐评优对象必须按规定经分院进行公示3—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工作要求 

本次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涉及面较广,时间相对较紧,请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优工作。要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如果发现违规操作行为和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将取消评优资格并在校园网上给予通报批评。

各分院要通过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五、评选时间2019年8月26日—9月20日

六、评优推荐填表填写要求评优审查表及汇总表只能通过学生处下发的电子表格填写,不能自行制作。(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6)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所有材料于2019年9月20日前报学生处。

(二)推荐登记表和汇总表要求:登记表正面(附件2、3、4)按设置好的格式电脑填写,手工签字,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只交纸质版;汇总表(附件5)单面打印,一式一份,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按分院命名打包发送至QQ(743245520)即可,例:2019年经济管理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三)装盒要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院系公示(1份)、汇总表(1份)、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2份)、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2份)、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登记表与获奖证书复印件排放要与推荐登记表的顺序一致,同时在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上与“汇总表”相同的序号,用鱼尾夹按顺序夹好(不能用回形针或订书针装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推荐表(2份)、先进班集体辅助材料(1份)。材料报送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推荐名额作废,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并报文字报告备案。

 

 

附件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

附件2 贵州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附件3 贵州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附件4 贵州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附件5 贵州省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附件6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填表要求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