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分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9〕2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盐城“3.21”爆炸事件教训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2019年度春季学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一)宣传部、学生处、团委要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针对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防火用电安全等春季易发高发安全事故预防知识进行宣传。
(二)各分院及化校要通过班会、黑板报、宣传栏、QQ微信群等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宣传。
(三)后勤处要加强食堂和后勤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防疫知识培训。
(四)保卫处要加强保安人员应突处突、反恐防暴等安全知识培训,加强校园防火、防盗工作。
(五)基建办要加强校园在建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预防的宣传培训。
(六)实训中心及化工分院加强教师管理使用化学药剂安全培训。
(七)各分院及化校实训、实验、外出实习前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培训。
(八)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各分院及化校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一)学生处、各分院及化校要加强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调解学生矛盾,避免引发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二)人文社科学院加强校园内体育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排查,及时维修更坏损坏体育设施。
(三)后勤处加强对食堂、浴室、超市、小卖部食品安全及防病防疫隐患排查。开展食堂、浴室、学生寝室用电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内附属设施、楼房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保卫处加强校园内围墙、边坡、堡坎、回填区、沿河路段等重点区域路段的安全巡查。组织开展学生寝室管制刀具大排查。
(五)实训中心及化工分院加强实验室化学药品、防火防电、实验废液存放等安全隐患排查。
(六)基建办加强校园在建工地安全监督检查。
(七)党政办、后勤处加强校车安全隐患排查。
(八)各部门、分院及化校加强所属办公室、机房、仓库、学生活动场所防火用电、防盗等安全隐患排查。
三、强化防范机制
(一)党政办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了解灾害性天气情况,通知教务、后勤、保卫、分院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教务处、各分院及化校,根据灾害性天气情况,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后勤处、保卫处如遇恶劣天气,协助其他部门、分院做好校舍财产看护转移、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四、加强门卫制度管理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及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安全管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从2019年4月15日起,学校对观山湖校区门卫执行限时间段封闭管理:生活区大门封闭时间:11:30至12:30, 16:30至次日08:30;校大门封闭时间:11:50至12:20执行车辆限行管理。遇紧急情况,可在门卫室登记进出生活区大门及正大门。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本通知开展落实工作,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发现安全隐患应记录在案、及时整改。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学校党委,不得瞒报、迟报。
(二)学生处、团委广泛宣传,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严格避免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等事故发生。各分院及化校召开主题班会,做好做通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在校外脏乱差饮食摊点就餐,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党政办制定落实学校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每日值班考勤。各部门、分院主要领导、值班人员及班主任(辅导员)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涉事人员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助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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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