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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9-2020学年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次数:

各分院:

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服兵役学生资助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61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我校2019年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今年补偿代偿资助对象包括:

(一)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二)今年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对象

1.2019年参军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2019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如学生大一入学未缴纳学费即办理休学手续入伍,可待退役复学后统一办理学费减免);

3.2013年至今漏报的参军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4.2019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尚未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

(三)今年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对象

1.2019年应届(或往届)毕业,今年直接招收入伍为士官的学生。

2.2015年漏报的直招士官应往届毕业生。

(四)以下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二、申报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资助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申请表 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申请表Ⅱ》(注:该表一式两份,表格需申请人登录学信网征兵页面填写,并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分别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再到学校财务处审核缴费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每年1份(在校期间曾经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必须提供)和本人签订的一次性还款计划书;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毕业学生必须提供);

5、《入伍通知书》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6、农业银行卡复印件1份。

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逾期将转入下一年申报。

 

资助中心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