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对< 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精神,经分院认定,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共有75人通过初审,1人未通过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监察处或学生资助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6月6日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51-84705206
学院监察处电话:0851-84704529
附件1: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2019年下基层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初审通过公示名单
附件2: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2019年下基层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初审未通过公示名单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