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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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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带队老师前往台湾地区高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次数:

信息分院、机电分院、党政办:

今年学院拟遴选25名学生赴台湾交流学习,根据省教育厅、省台办外事管理要求,保证我院赴台交流学生在台安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院党会议纪要〔2019〕12号),拟从你分院(部门)选派一名教师作为带队老师与学生一同前往台湾,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派条件

1.选派教师为年龄不超过45岁的在职在编职工;

2.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师德师风端正;

3.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领域为:

信息分院: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大数据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

机电分院:机电一体化、汽车制造等相关专业领域教师;

党政办:从事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相关人员。

二、派出时间及任务

1.派出时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3名带队教师分批次前往台湾,每位带队教师在台停留约45天,具体时间以实际派出时间为准;

2.在台具体任务:了解台湾地区与我院合作的四所“姐妹院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并分享工作经验,完成校际间交流任务。同时,负责在台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安全管理,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学业,并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心理辅导工作,第一时间协助校方处理学生在台发生的各种意外情况,确保此批赴台交流圆满完成。其次,派出的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在台选择相应课程进行研修学习,学习台湾高校先进的教学方法,分享实训室建设经验,为学院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总体要求

1.分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推荐带队老师,对选派带队老师的政治思想、品行师风要进行严格把关。并填写《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教师出国(境)交流项目推荐表》,于2019年5月15日前交学院党政办;

2.选派的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选派的带队教师需定期向所在分院及学院党政办汇报在台情况,如遇紧急情况,需第一时间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

4.在离台返校后两周内,向分院和学院党政办提交交流总结报告。

附件: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教师出国(境)交流项目推荐表

党政办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