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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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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优秀学生赴台湾地区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次数:

学院各分院、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完成贵州省教育厅“千人留学计划”项目,推动学校对外交流的发展,提升我院国际化办学水平,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学院拟遴选25名优秀在校生于2019年9月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派出项目介绍

赴台交流名额:全校遴选25人,原则上每个分院推荐5人(人文社科分院暂不推荐)。

赴台交流学习时间: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

赴台交流学习学校: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台湾育达科技大学、台湾东南科技大学(相关学校简介请从学院党政办网页上下载查阅),派出学生应根据台湾高校招生专业,结合自身所学专业选择学校。

适用奖学金类型:贵州省教育厅“千人留学计划”项目中期生(交流时间3-6个月,奖学金金额5000元/人)。

二、遴选条件

(一)学院在读一年级高职学生(2018级);

(二)热爱祖国,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四)平时表现良好,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三、相关奖学金规定及发放方式

为给学生搭建更好的学习平台,开拓学生国际视野,鼓励学生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学院为此次赴台交流的25名学生制定以下奖学金奖励规定:

(一)奖学金发放额度

学生可享受每人10000元的奖学金资助,其中贵州省“千人留学计划”项目奖学金5000元(中期生),学校奖学金5000元。

(二)奖学金发放方式

学校将奖学金作为在台的交流费用统一汇入交流学校账户,由于四所学校收费标准不同,交流费用不足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如有剩余则退还至学生个人账户。

除以上奖学金外,学校不支付学生在台期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往返机票费用等)。学生在台学习交流期间,在我校的学费、住宿费需正常缴纳。

四、选派流程

(一)有意申请赴台交流的学生,需将《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学生公派出国(境)交流项目推优表》(附件1)、一学期成绩单提交至分院,由各分院根据遴选条件进行初审;

(二)分院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分院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学生相关资料、汇总表(附件2)及公示原件交由学生处审核;

(三)学生处对所有申请该项目的学生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并将该25名学生所有资料于2019年5月15日前交学院党政办,由党政办办理后续出境手续。

五、采取措施,加强对派出学生的指导和管理

(一)各分院应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进行选拔。在选拔工作结束后,各分院应协助学院党政办办理相关派出手续,并指导和督促学生按计划派出;

(二)若选派工作结束,有擅自放弃交流资格者,将不得再次申请省教育厅开展的其他国际交流项目,并且取消当年学院评优评奖资格;

(三)学生派出前,各分院应对被选派学生提出明确目标、任务及要求,加强对学生在境外的监督和管理,关心学生的留学生活。派出学生返校后,需于一周内向学校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成果总结。

附件:1.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推优表

2.关于2019年推荐在读高职院校学生赴台湾学习名单汇总表

党政办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