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分院:
现将经专家评审和党委会审定的33个2019年“项目制”管理试点项目(详见附件1)在全校进行招标,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学校的在编在册的教职员工和编制外在我校工作满3年的人员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2、项目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组建,可以跨学院、跨分院、跨部门,以解决目标任务为主。
二、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认真填报“项目制”管理试点项目招标申报书,(详见附件2)。
2、招标申请书由项目申请人自行打印,要求双面(A4)打印订成册,一式15份,于2019年5月9号前交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冉全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评审要求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制”管理试点项目的招标评审,评审通过后的项目提交党委会审议,确定2019年“项目制”管理试点工作的项目经费和绩效核算。
附件1:2019年学校“项目制”管理试点项目一览表。
附件2:校级“项目制”管理试点项目招标申报书。
科研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