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化校:
根据学院的放假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 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 4月5日- 4月7日放假。
二、放假期间,任何分院未经批准,不得以学校、部门、班级名义外出举行集体活动,各分院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三、各分院要加强设备安全保卫工作,清除隐患,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各分院在放假前要落实各班通过召开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纸质记录,要求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寝室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学生外出或利用假期离校回家等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辅导员(班主任)要留下本人及家庭的联系电话,及时掌握学生外出动向。
五、各分院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提醒学生假期外出要特别注意安全,要乘坐有正规手续的客车,禁止学生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旅游或从事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休假期间,各分院要合理安排值班教师深入留校学生当中了解情况,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解决。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七、离校的学生必须在 4月 7日晚 18时前返校,分院要清点学生返校情况,并将学生未返校情况于 4月 8日上午 9: 00前报学生处,不得延报;做好晚归、未归学生的继续跟踪联系及学院和家长的沟通工作,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各分院要拟定清明节安全预案,妥善安排好值班,务必将值班人员名单报报保卫处备案。
学生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