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八部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七条要求“职业学校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
经过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我院2021级第四批岗位实习452家实习单位,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文)规定。现将我院2021级第四批岗位实习单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上班时间电话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851-84705261。
教务处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