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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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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学生医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0-12-03 浏览次数:

各系部、化校:

为做好2021年度学生医保征缴工作,现就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筹资标准

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每人280元。

二、资助参保责任

享受资助参保对象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参保。

三、集中征缴时限

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补充的参保方式。集中征缴期至2021年3月31日。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医保费的,可通过另行缴费方式,于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年度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之和(830元)缴纳2021年度医保费用。

、参保征缴方式

采用“登记”在学院登记,“缴费”自主缴费经办模式,各医保经办部门通过税务局提供的客户端软件采集缴费人登记基础信息成功后,学生自行(或代缴)在微信、支付宝、金融机构APP、智能POS等互联网渠道缴费,并将缴费信息反馈给辅导员,并以系部、化校为单位反馈给学院医保办,最终实现新增参保登记人员和需变更参保地流动人员“缴费即登记”最大程度方便缴费人。

、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生参保。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在校学生应保尽保。

(二)做好参保统计。各系部、化校做好在校学生参保情况统计并填写《2021年学生医保参保统计表》,于2020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学生处医保办。

附件:2021年学生医保参保统计表

学生处医保办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