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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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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

各系部、化校:

自开学以来,我院各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近期的工作要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校园贷、网络诈骗风险防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升自我防范能力

1、增强防范意识,保持借贷风险的高度警觉。

各系部、化校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在校园内情况,网络上出现的"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新形式要严加提防,特别要充分认识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危害性极大,要正确引导学生有效预防校园贷、网络诈骗风险,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加强教育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

各系部、化校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两次"校园网贷"主题班会,加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不良校园贷、网络诈骗的危害,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自我保护等意识,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避免上当受骗。提醒学生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要把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转交他人,以防不法分子利用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

3、完善管理机制,畅通校园贷、网络诈骗信息反馈渠道。

各系部、化校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广泛宣传不良校园贷、网络诈骗的危害,同时要密切关注异常消费的学生,无法正常缴费的非贫困生,一旦发现校园贷、网络诈骗,及时通报家长、保卫处等,以便协调处理。

4、全面摸底排查,切实加强校园贷、网络诈骗的管控。

各系部、化校要利采取各种手段对所属范围的学生近期校园贷、网络诈骗进行摸排,全面了解学生校园贷、网络诈骗的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加强管理。对已经发生校园贷、网络诈骗上当受骗的学生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转化工作,防止因钱财损失发生问题。

二、禁止私自组织学生寒暑假参加校外兼职。

寒假将至,不少企业开始面向学生招聘短期工。有的企业会雇用学生作代理或中介,私自组织学生利用假期集体外出打工。这种私自组织的打工行为违反了上级和学校的规定,在交通、住宿、劳动环境等方面均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为保障广大学生的利益,规范就业渠道,先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没有组织、委托、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组织学生寒假期间外出打工。

2、各系部、化校任何人不准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

3、严禁任何工厂、公司、中介机构或个人进入校园宣传、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

4、严禁学生个人、尤其是学生干部以学校名义擅自组织或为某些用人机构组织学生外出打工。

5、各系部、化校要高度重视,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禁止私自组织学生寒暑假参加校外兼职”的主题班会,学习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及时教育劝导,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度过假期。

三、各系部、化校要高度重视学习驾照过程中的安全教育。

各系部、化校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学习驾照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学生选择驾校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驾校,谨防上当受骗。

2、学驾照过程中要注意安全。

学生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