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通用办公资产配置计划的申报要求,国资处现就通用资产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使用财政等各种资金购置通用办公资产均要编制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包含台式计算机、笔记本、一体化速印机、打印机、复印机、票证打印机、扫描仪、一体机/传真机、碎纸机、 投影仪),严格执行“先计划、后采购”原则。
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报表。本次填报覆盖2020年全年通用配置计划,此次未填报配置计划的部门国资处将不再另行申报。
三、请各部门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资产配置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报送至国资处。
四、在配置计划申报过程中如果存在疑问请详询国资处。
附件:2020年5月配置资产申请表(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