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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生应征入伍有关学籍保留解答

发布日期:2019-12-23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根据教育部41号令及总参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对我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生关心的热门话题进行解答:

1:被4949澳门免费资料内容资料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手续该怎么办理?

解答:凡是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新生本人或家长或当地武装部将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应征地武装部签字盖章),录取通知复印件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通过邮政快递邮寄至学院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教务处及时将办理好的手续快递寄回当地武装部。

2:二年级、三年级应征入伍的学生,保留学籍手续该怎么办理?

解答:二年级、三年级应征入伍的学生,请班主任辅导员及时联系家长提供学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按要求联系辅导员班主任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后提交分院领导签字盖章并交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生退役后及时联系分院办理复学手续。

3:三年级入伍的学生学历证书该怎么获取?

解答:学生在三年级应征入伍,学籍按保留学籍手续办理,第六学期,凭部队来函申请办理学历证书,教务处核准学生学籍及成绩,财务处核准学生缴费情况,如前两年成绩全部合格,第三年顶岗成绩由部队服役折算免实习。成绩全部合格缴清学杂费的,办理毕业证书;缴清学杂费,成绩部分合格,办理结业证书,并可以参加后续两年内的相关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结业换毕业。

如学生前四学期有挂科的,也可继续保留学籍,退役后参加学校的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办理毕业证。